ChatGPT横空出世,人们在惊叹其“万能”的同时,对机器人和人工智能的质疑声音也不断出现,尤其是比如由“更智能的机器人替代人”会不会引来失业问题?出现了更大范围的讨论。
是否对机器人征收税务也成为美国热门话题,尤其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官网近日报道称,适度征收机器人税有助于消除自动化对美国收入不平等的影响,好像已经推动了美国对于实施机器人税更进一步的决心。另外一部分老龄化严重的国家更是已经着手调控机器人带来的影响。
对于中国企业而言,机器人的价格和税务问题也已经成为应该关注和思考的新话题。
▍机器人税并非新话题
机器人税之所以能够引起全社会的关注,最主要原因是失业问题,美国大部分支持收取机器人税的逻辑非常简单,就是提高机器人直接价格,从而鼓励企业继续留用工人,同时也能补充由于采用机器人而减少的工资税。
麦肯锡公司预计,约45%的工作可以实现自动化,这将影响到60%的岗位,其中三分之一的工作将被机器人替代,短期内新岗位的诞生速度没有旧岗位的失去速度快,尤其在ChatGPT出现后,这种岗位能效比被大大提高。
2017 年2月,比尔·盖茨就曾表示,政府应该对接替人类工作岗位的机器人进行征税,即机器人使用税,他提出,“如果人类在工厂中创造5万美元的产值,赚到的钱要缴税;如果机器人来做同样的事情,我们应该以类似税率对机器人征税”。对于这笔税收上来的目的,盖茨认为,对使用机器人的公司征税,不仅可能有助于减慢自动化的速度,税收也可以可用来进行员工再培训。
那么,如果要收取机器人税,把机器人当成纳税人、征收“机器人税”明显与多国既有税收理论不符,那么以何种形式收取“机器人税”?各国其实仍然都在讨论阶段,机器人税的目的和形式也都在不断优化中。
但在这些讨论下,已经有人开始提到了一些对于机器人税的形式和落地上的思考。
例如瑞士日内瓦大学法学院教授、税务律师Xavier Obson提出赋予机器人“特别纳税能力”,即一种“电子人格”,将人工智能或机器人等同视为个人或主体,从而被视为企业应税人员,也需要缴纳增值税。
例如瑞士ABB集团CEO Ulrich Spiesshofer则认为,不应该对机器人这个工具征税,而应该对它们的产出征税。因为机器人本质上是人类制造出来的产品,征收“机器人税”,就是把机器人等同于人类,但实际上机器人在生产或服务过程中只是物化劳动,单纯由机器人制造出来的产品和服务中,只有机器人和其他生产资料价值转移而形成的价值,不创造新的价值。
应避免向中间产品征税的概念来自1971年诺贝尔奖得主Peter Diamond和James Mirrlees发表的标志性论文。两位学者的结论是这种税会降低经济效率,抵消税收的所有净收益,从经济整体福祉最大化的角度来看,雷贝洛和共同作者们预测,征收机器人税并不可取。
又例如美国有学者建议将机器人税仅由国家贸易进出口收取,通过进口税变向征收。麻省理工学院经济学教授Arnaud Costinot和Iván Werning的研究结果表明,征收机器人税应该与对进口货物征税同理。因为贸易税应是0.03%—0.11%,但每个机器人平均取代3.3名工人,因此进口机器人税应该在其价值的1%—3.7%之间。
这部分税率模型,也是基于美国波士顿大学经济学家Pascual Restrep此前的一项研究发现:即在每1000名美国工人中增加1个机器人,全美就业人口比会下降0.2%,工人工资降低0.42%,机器人税收在这种模型中被视为解决收入不平等的手段和杠杆,有消息认为,这更加符合美国当前的国际和社会情况,但税额需要进行更为严谨的计算。因为如果机器人大量增加后,每增加1个机器人,对工人收入的实际影响却又有可能会下降,也就是说在未来某个时刻,机器人税可能会进一步减少,而非一成不变。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主任何代欣就解释说,未来机器人会走进人类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各种类型、不同用途、功能各异的机器人层出不穷,其涉及的税收问题也相对复杂。目前各国其实应该从税收研究和税制建设的角度,积极观察机器人给人们生产和生活带来的重大变化,并适当做出调整。
而例如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翟继光则提出了一个新颖的观点,他认为不妨对机器人“象征性”征税。一方面可以对失业人群“有所交代”,另一方面可以继续促进机器人行业发展,提高全社会生产效率,扩大税基,也能给现行税收制度和税收工作带来更多新课题。
也有专家认为,直接对人工智能或机器人征税将减缓创新,可以通过教育和收入支持帮助工人和企业适应变化,建议设立教育税,专门用于资助和促进专业教育,以重新培训被人工智能替代的工人,协助和指导他们过渡到新的角色。
▍就业与失业的问题依然凸显
在一部分支持机器人税的经济学家来看,机器人税或许不是一个简单的税务或财政问题,而是缓解社会进入快速动荡和金融危机的方法,因为机器人所带来的不平等问题和内卷问题才是社会应该更加重视的方向,政府应该加强干预,减缓技术现代化导致工人失业的速度。
例如欧盟委员会的最新研究表示,人们对于失业带来的短期社会动荡可能被低估。2025年—2030年,全球范围内将失去约20亿个工作岗位,同时只产生3.75亿个新岗位。毫无疑问,短期内如果在社会上因为工作突然凭空消失的人大多没有多少失业保障,将有可能爆发全球范围内的经济危机,因此社会学和经济学家首先想要了解经济将如何继续在其现有的道路上演进。
美国一些研究人员就使用社会学模型来观察不同劳动力群体收入因为机器人进入带来的变化。他们发现,如果放任机器人自动化而不加以约束,那么常规工作者将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接受越来越低的工资,才能与机器人竞争,从而机器人最终将取代大部分的常规工作。但另外一部分脑力工作者和职业者却是一副繁荣景象,借助机器人增加了自己的优势,使工作效率更高,从而增加收入。例如医生使用机器人辅助完成手术,发现每天可以比不使用机器人的医生治疗更多患者。
因为结合美国预算和政策优先中心的研究表明,2019年美国联邦税收收入的35.9%来自工资收入。欧盟在2020年公布的数据也显示,2018年,欧盟51.7%的税收收入来自劳动力报酬。这两者的结论都表明,整体而言机器人的大面积使用将使得全社会贫富差距越来越悬殊。
对此,特斯拉首席执行官埃隆·马斯克和Facebook首席执行官马克·扎克伯格曾表示,政府需要建立全民基本收入,即定期无条件地向个人支付现金,这些资金可以通过向那些因自动化而减少人力使用的公司征税来筹集,以保障自动化影响下的社会稳定。
在经济学家的模型中,也在讨论了机器人价格与人工工资的平衡点,即机器人将达到一个价格下限,受限于核心零部件成本无法变得更便宜,而常规工作者的工资将在同样水平达到最低点。这也意味着当机器人的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下滑,机器人税或许也是一种政府很好的平衡措施。
▍税收和激励政策的冲突
虽然对机器人税的讨论热烈,但现实情况是税收政策与科技发展政策之间存在一定背离。
当前各国的税收政策大都是尝试激励人工智能和机器人技术发展,鼓励企业机器换人完成制造升级以获得税收优惠,如对使用特定技术替代人力的行为不直接征税,加速折旧、奖励性折旧以及特定资产投资的税收抵免等,如果真正想要实现机器人税,需要包括科技、税收政策在内的宏观政策加以调控。
例如韩国是世界公认的人工智能驱动自动化发展的重要国家,该国通过税收制度明确支持人工智能驱动自动化。为了促进提高生产力的投资,韩国政府规定企业通过投资使用专用设备以提高生产力,可享受投资额3%的税收抵免,从投资者营业收入相关的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中扣除。
例如希腊为促进对机器人和人工智能的投资,加大对创新投资的支持,推出了免税援助计划。希腊政府规定对所有企业从事机器人相关生产经营产生的利润免征企业所得税,免税金额按支持和加强符合条件的投资项目所产生的费用价值百分比来计算,或通过租赁获得并作为库存记录在符合条件企业的财务账户中的新机械和其他设备价值的百分比计算。
而意大利自2020年起对工业4.0相关产业的投资,比如投资与工厂计算机系统相连的智能传感器或驱动器等,提供6%~40%的税收抵免。波兰也宣布从2021年1月1日起鼓励对机器人的投资,允许个人和公司额外扣除与该类投资相关的50%的成本,包括租用机器人、购买操作机器人所需的软件和员工培训的成本。
我国人工智能和机器人的相关企业同样,由于大多属于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低税率、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各省市为了鼓励产业发展,还正在继续推出更低税率、更快折旧、更高加计扣除比例的优惠政策。
当然,我国目前也有研究依据税收理论,例如中国人民大学的一篇文章表明,结合我国现行税法,对机器人相关的税种进行研讨,如果要实现机器人税,也可能涉及以下几个:一是机器人制造、销售环节形成的增值税;二是购置作为设备的机器人形成的购置税,如工厂装配线上的机器人、经营性服务业(金融、旅店、商场、娱乐业)购置的机器人等,非经营性单位购置的机器人等;三是个人购置机器人形成的消费税;四是对机器人的产出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包含在企业所得税里。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这些税种的税负最终是以机器人所有者和机器人产出所得者承担,而不是由机器人主体承担。
▍结语与未来
虽然对于机器人造成的失业问题一直在被讨论,但机器人逐步替代部分劳动无疑已经成为一种趋势。短期来看,这可能会对劳动力产生替代作用,但长期一定将像汽车、电脑一样,进一步解放生产力,不仅能为传统经济赋能,还能引发更多创新,推动产生新的产业形态,从而开辟新的经济增长空间,带来更多就业机会,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类似的问题和场景,在历史上曾多次出现。例如,19世纪工业革命到来,汽车的出现使得许多马车夫失去工作。英国还曾为保护马车夫实行“红旗法案”,结果致使英国错失了整整30年的汽车发展机遇。其实马车夫大可不必惊慌,后来随着社会发展,马车夫逐渐转型为汽车司机或其他新型职业。
机器人技术是先进生产力的重要代表,也是先进制造业的重要支撑。我国必然依然将不断降低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制度成本,为新技术和新业态的发展创造优良的政策环境,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
但在支持机器人发展的同时,我国或许也应该将其增加的社会财富中的一部分用于失业职工的再就业培训和创造新的就业机会,以调节分配关系,分享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的新成果。